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

孩子解釋的機會 是習得脫罪之源

在教學現場上
從一件管教事件
發現一個現象
故提出一個假設

提出假設:
我們總給孩子解釋的機會
但卻讓孩子養成找理由(藉口)脫罪
落掉了自己應該改善錯誤行為的負責態度及行動
故社會新聞中
砍人的少年說:誰教他看我?

質疑上述假設:
或許是因為我們大人的懶
懶的多瞭解及探究孩子的錯誤表現之真正的緣由
鴕鳥心態的聽完孩子的一個理由
就「結案」了
讓孩子察覺到這個漏洞
進而習之用之
「結案」這概念真是糟糕
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
都是不可能有結案的一天

以上
待驗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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